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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居照顧及支援服務

陪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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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目的:

為體弱及缺乏他人照顧的人士提供家居照顧及支援服務,使其得到合適的關懷與照料,從而提昇及改善生活素質,並安心留在社區中生活。



服務內容及範圍:

1.家居照顧:送膳服務、家居清潔、個人照顧、護送及陪診、購物或協助外出辦理事務等。

2.心理及社會支援:個案輔導、探訪、電話慰問及社區活動等。

3.健康護理類:到戶服務護理及復康治療等。



服務收費:

各項收費將按個人及家庭收入而定。(各項收費或會每年作出調整,並按服務使用者經濟情況而釐定。)




服務對象:

1.居住於離島區氹仔蓮花路以北的本澳居民。

2.自顧能力弱或健康欠佳,日常生活需要他人協助,但缺乏親人照顧及支援的人士。

3.社交網絡薄弱,缺乏社區支援的獨居長者或年長夫婦。

* 低收入人士(泛指領取社會工作局發出援助金者)優先考慮。

* *患有傳染病或精神病患者,需具醫生證明其病患受到適當的治療和有效地控制,才接受申請。

P.S.申請服務之人士必須符合上述第1項及第2或3項之條件才適合申請。





申請方法︰

1.自行申請︰服務申請者或家屬可以信函、電郵、傳真或親臨本中心,向服務隊索取「家居照顧及支援服務申請表格」。將填妥之申請表連同身份證副本、醫療咭副本及相片一張,遞交至服務隊。

2.轉介申請︰經由社會服務機構或政府部門填寫「家居照顧及支援服務轉介表格」,連同身份證副本、醫療咭副本及相片一張,遞交至服務隊。


家居照顧及支援服務-申請表格



退出手續:

1.自行退出服務:服務使用者可隨時退出服務,有意退出服務的服務使用者應直接通知照顧經理。

2.非自願退出服務:如服務使用者去世、自顧能力改善,或身體狀況轉弱而提供的服務類型不再切合服務使用者的需要等,則會與其協商停用服務或轉用其他服務繼續支援,並簽署「終止服務協議書」。